• 产品
    动态
  • 联系
    客服
  • 在线
    咨询
  • 服务
    热线
  • 微信
    公众号

关于隔震减震技术产品质量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示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2025-05-0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送2025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安排,2025年4月14日至4月18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对隔震减震技术产品进行了联合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周,自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5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隔震减震技术产品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或省市场监管局反映。

联系电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0871-64320782;

     省市场监管局 0871-63218433

附件:检查情况

 

 

 

附件

检查情况

 

一、受检项目抽取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抗震设防“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洱源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二期A区)、玉龙县中医医院、腾冲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兰坪县民族中学扩建项目等由省本级核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批准书(采用隔震减震技术)4个项目。结合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随机抽取了专家和执法人员,组成工作组对抽取项目的隔震减震技术产品质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涉及4个项目,其中1个项目未开工,3个项目在建。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腾冲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腾冲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位于保山市腾冲市城区内,设防烈度8度(0.20g)第三组,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47900㎡。

检查时项目未动工。

(二)洱源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二期A区)

洱源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二期A区)-住院楼及门诊楼、连廊1-3轴,该项目位于大理州洱源县城区内,设防烈度8度(0.30g)第三组,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36532㎡。

检查时项目正在进行工程桩施工。

  (三)兰坪县民族中学扩建项目

兰坪县民族中学扩建项目位于怒江州兰坪县城区内,设防烈度7度(0.15g)第三组,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21084.54㎡。

检查时项目主体结构已完工,正在进行内外装饰施工。

  (四)玉龙县中医医院

玉龙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位于丽江市玉龙县城区内,设防烈度8度(0.30g)第三组,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4474.81㎡。

检查时项目主体结构已完工,正在进行内外装饰施工。

  三、技术检查情况

  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隔震减震技术产品有明显质量问题,在3个在建项目进行了详细检查,检查共涉及内容226项,其中符合220项,符合率97%;不符合6项。具体如下:

  (一)洱源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二期A区)检查内容60项,符合59项,符合率98%,不符合1项。

  (二)兰坪县民族中学扩建项目检查内容83项,符合80项,符合率96%,不符合3项。

  (三)玉龙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检查内容83项,符合81项,符合率98%,不符合2项。

  四、发现存在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专家发现了一些安全隐患,具体如下:

(一)洱源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二期A区)

1.检查时施工单位未提供隔震专项施工方案。

(二)兰坪县民族中学扩建项目

1.现场开工日期早于施工许可证日期

2.项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施工现场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采用铅笔填写日期、部分表格未填写日期

 

 

 

4.减震构造施工工艺、措施不当,如未留设减震产品检修门、消能器与非结构构件填充墙之间的有效变形空间被水泥砂浆抹灰面层覆盖。

  (三)玉龙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1.隔震层内的电缆桥架不应同时与隔震层顶板和底板硬连接。

2. 穿越隔震层的管道采用柔性连接,其预留的水平变形余量应大于隔离缝宽度。

  四、整改工作建议

  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议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具体建议如下:

  (一)对未提供隔震专项施工方案的项目立即补充完善,并报相关部门审核。

  (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填写不规范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填写规范、准确。

  (三)对减震构造工艺、措施不当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满足设计要求。

  (四)对隔震层内电缆桥架和管道连接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属地主管部门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督促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并于2025年5月30日前整改完毕,州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整改报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