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以下简称“安管人员考核”)以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两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工作,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和《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考核申请。自2025年5月13日起,安管人员考核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两项行政许可的考核统一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以下简称“监管服务平台”)申请。注册地在我省的施工企业可登录监管服务平台,为本企业符合安管人员考核条件的人员提交考核申请。拟参加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个人,由本人登陆监管服务平台进行考核申请。
二、统一资格审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和建质〔2015〕206号所要求的条件对申请考核的安管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在三个月内预约考核;对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资格实行承诺制,申请考核人员仅需按照建质〔2008〕75号要求的条件提供有关材料,即可在三个月内预约考核。
三、统一考核发证。申请人完成理论、实操考核后,企业或本人可通过监管服务平台查询考核成绩。成绩合格的安管人员,经资格复核后,由监管服务平台生成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后,由监管服务平台生成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为个人持有。
四、其他事宜。一是为保证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服务质量和效率,每人每年申请安管人员考核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共计不超过四次。二是考核条件核查贯穿申请、考核、发证等全过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企业和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和申请资料进行核查。申请至考核前,核查不通过的,申请无效;考核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取得证书后,核查不通过的,证书无效。
附件: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范围.doc
2.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办事指南.doc
3.云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办事指南.doc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