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235名申报人在2024年建筑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提供伪造申报材料的违规行为,其中191人中级职称证书造假、4人中级职称证书和一级建造师证书造假、6人一级建造师证书造假、6人社保缴存证明造假、1人学历证书造假、1人合同造假、26人注册类证书注册单位与现合同签订单位不一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第五条、第十七条规定,拟将235名申报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2025年、2026年、2027年),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因涉及人员较多,且部分人员已离职,部分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现依法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0日视为送达。
自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被公告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及其利害关系人(含利害关系单位)可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书面陈述或申辩材料邮寄地址为昆明市西昌路169号云南建筑技术发展中心。
邮政编码:65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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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原文摘录).doc
2 、235名职称申报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