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建材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监督和管理,促进职称评审公平公正,保证评审质量,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经深入调查核实并进行公告,现将2025年云南省建筑工程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中11人存在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规事实
11名申报人在2025年度云南省建筑工程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违规行为。
二、处理决定
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第五条、第十七条规定,将11名申报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2026年、2027年、2028年),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并撤销上述申报人中10人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2025年职称资格(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请有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认真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等有关规定,层层压实职称评审审核、推荐责任,进一步加强全过程监管。请广大职称申报人员引以为戒,严守职业操守,依法依规申报职称,共同维护好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人才评价环境。
特此通报。
附件:
11名违规人员名单及处理情况.xls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