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评审工作,经研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企业资质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其他建设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人员;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从事管理及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从事行政许可工作人员。
二、征集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无学术不端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熟悉行政许可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标准;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领域教学、研究、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在州(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事资质审批管理工作、在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局)从事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工作满3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能熟练使用电脑,适应评审工作需要,责任感强,自愿参加资质评审工作。
三、申请材料
(一)企业资质评审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四、专家职责
(一)参与企业资质评审工作;
(二)参与企业资质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的研究、起草、修订和论证工作;
(三)参与企业资质标准培训、技术交流及课题研究等工作;
(四)参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排的其他与企业资质评审相关的工作。
五、征集程序
(一)本人申请,单位推荐。2025年12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扫描填报码,在线填写个人各项基本信息、工作简历等,上传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企业资质评审专家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等申请材料,检查无误后在线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二)综合评选,进行公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评定组对征集到的专家进行资质审查,择优征集,征集结果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集中培训,正式入库。拟入库专家参加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业务培训及廉洁教育、保密教育后,签订《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廉洁承诺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评审专家保密承诺书》,无不宜担任专家的负面情况的,正式进入专家库。入库专家按照专家管理办法实施统一管理。
咨询联系方式:汪鹤龄,0871-64319125。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177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附件:
企业资质评审专家申请表.doc
填报码: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