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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云南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第33批(初始申请、延续)审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2025-12-02

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和相关文件,经对2025年云南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第33批(初始申请、延续)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s://zfcxjst.yn.gov.cn/)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121日至2025125日。

审查意见为不合格的企业可通过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进行陈述,并将陈述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理解不清楚的,请直接咨询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公示期满,企业见通告后,可自行登录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资质证书。

业务咨询电话:0871-65235458

举报受理电话:0871-64319125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177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邮编:650228

 

附件:    2025年云南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第33批(初始申请、延续)审查意见表.doc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11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