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第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等相关规定,按照行政许可程序,对下述企业进行备案审查,现予以公示:
云建房(网)准〔2024〕第033号
曲靖市恒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二级备案延续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1月19日,如对公示的企业有异议,请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附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受理电话:0871—64328701,64320876。
注: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该行政事项不收取备案审查费,也不在任何指定刊物中刊登申请单位的相关信息和收取所谓的“版面费”。为避免受骗上当,申请单位如接到类似的欺诈电话或信函,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