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业绩要求
近5年工程业绩必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备案可查,真实完整且无虚假信息;超越资质范围或未竣工项目不可作为业绩申报。申请住建部审批的资质时,企业业绩需为A级,个人业绩需为A级或B级。企业人员配置
注册建造师:需配备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9人)。技术负责人:需具备10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历及结构专业高级职称。职称人员: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每专业至少1人)。社保要求:所有人员社保必须由申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缴纳(个人缴纳无效),升级/增项需提供申报前3个月社保记录。注册限制:注册建造师等执业人员必须注册在申报企业,关联企业注册无效。企业资产与设备
净资产≥1亿元,需提供有效期内财务审计报告证明。技术装备(施工设备、检测设备等)需状态良好,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申报材料规范
申请表需据实填写所有项目(无内容填“——”),未填报项视为无效。严禁材料造假(如PS发票、合同缺章等),否则将被驳回并处罚。仅1次陈述机会,且不可补充新业绩、人员或修改材料。审批流程关键点
现场核查:主管部门核查办公场所、人员配置及设备真实性。公示期:10天公示期内若被举报,需5日内补充证明。资质生效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核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政策与动态
资质标准可能调整,需持续关注最新政策(如2024年起业绩需录入全国平台)。- 建议优先通过“告知承诺制”简化流程,或借助专业团队避免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