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管依据
1.资质标准核查
检查企业注册建造师(无建造师要求的查技术负责人)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工程监理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是否达标。重点核查“空壳企业”(如注册建造师人数为0的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撤回资质。2.业绩真实性管理
自2024年1月1日起,企业申请资质的业绩必须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且需满足等级要求(如B级及以上)。专业工程业绩需由相关行业部门(如交通、水利部门)确认。二、动态核查机制
1.抽查方式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比例随机抽取企业(如建筑业企业0.5%、检测机构2%)。电子巡查:通过监管平台自动筛查人员不达标企业,2024年12月核查中发现19家企业注册人员或技术负责人不合规。2.整改与处罚
不合格企业需在90日内整改,期间禁止申请资质升级、增项或承接新工程。整改期满未达标企业,依法撤回资质,并在省级监管平台公示。对频繁变更注册人员、疑似“挂证”的企业重点监管,纳入“黑名单”。三、人员实名监管
1.人员绑定要求
资质申报人员需为本企业在职员工(签订合同、缴纳社保),并通过“云南建管小程序”实名认证。2.动态记分管理
对企业和人员(含安管人员、监理工程师)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为量化记分,与安全生产许可延期挂钩。四、信息平台运用
1.数据分级管理
工程项目信息按审核层级分为A级(省级审核)、B级(市级审核)、C级(县级审核)、D级(企业自填)。2.异常公示渠道
核查结果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官网公告,企业可在5个工作日内申辩。监管趋势:强化信息化手段(如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严厉打击资质挂靠、人员“人证分离”行为,推动企业合规经营。企业应确保资质人员在职在岗,及时维护平台业绩信息,避免进入重点监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