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矿山企业开展复垦工作的核心依据,其编制及报审需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清单及要求。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节差异,具体以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为准:
一、核心申请材料
1.方案文本及附图
符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的完整报告书,包含方案信息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表等附件。必备图纸(比例尺1:2000或1:10000):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图与预测图土地利用现状图与土地损毁预测图土地复垦规划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部署图。提交要求:纸质版:大型矿山10套,中小型矿山8套;电子版:PDF或JPG格式,光盘存储并标注项目名称。2.基础证明文件
采矿许可证副本或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单位资质证明及承诺书(对方案真实性负责)。3.资金保障凭证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存储凭证或书面缴存承诺书;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承诺书。二、辅助支持材料
1.管理文件
方案审查申请登记表(需明确申请事项);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公众参与意见表及土地所有权人意见(如涉及集体土地)。2.技术过程材料
野外调查原始资料(含10-20分钟现场实勘视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若涉及开采规模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关联审批文件(若已办理)。三、特殊情形要求
方案修订/重新编制:采矿权变更(扩大规模、矿区范围或开采方式)或原方案超期时需重新提交。保密要求:材料不得包含地形图等涉密内容。提交方式:线上通过自然资源部政务门户网站申请,线下材料通过EMS邮寄至属地自然资源部门政务大厅。>注:以上清单综合省级执行细则及自然资源部规范,实际执行需结合所在地最新规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