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前预防与合同管理
1.明确合同主体与条款:确保签约主体(发包人)具备履约能力,避免与资不抵债的二级公司签约;合同需清晰约定工程范围、付款节点、签证流程及违约责任,并保留两份原件。
2.规范签证与证据留存:对口头指令、设计变更等即时要求书面确认,隐蔽工程完工前完成签证;提交结算资料时同步提供复印件并留存邮寄记录,关键材料可公证。
3.资质合规性核查:确保自身资质符合承建要求(如分批施工规避面积限制),避免因资质瑕疵导致合同无效。
二、纠纷协商与第三方介入
1.及时主张权利:遇付款拖延或争议时,立即发函催告并保留证据,避免因拖延丧失优先受偿权(期限为应付工程款之日起18个月)。
2.利用行业协会或仲裁调解:在协商僵局时,主动寻求行业协会、仲裁机构等第三方调解,降低诉讼成本。
三、诉讼/仲裁应对核心策略
1.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围绕合同效力、结算争议、工程质量、工期违约、优先受偿权五大核心点准备证据。
2.构建“三线证据链”:
书面证据:合同原件、招标文件、签证单、结算报告及城建档案馆调取的施工图纸;现场证据:通过公证录像、第三方检测、无人机航拍固定现场状况;财务证据:复核已付款与扣款明细,核查甲供材扣款比例是否同口径。3.灵活运用抗辩与反诉:
针对工程款诉请,核查工程量计算误差,主张付款条件未成就或发包方违约责任;若发包方存在设计缺陷、延迟供材等过错,及时提起反诉索赔损失。>注:涉实际施工人纠纷时,企业作为承包人若被追责,可主张仲裁条款对其无约束力,引导纠纷进入诉讼程序。
关键依据摘要
资质抗辩:二级资质企业分批承建超面积群体工程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无面积限制)。证据效力:发包人逾期未答复结算文件视为认可(需合同明确约定且保留签收记录)。- 优先受偿权:起算点为“应付工程款之日”,非竣工验收日,需以书面催告中断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