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是负责管理云南省水资源的部门,其在进行招投标活动时,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和细则。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 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康的财务状况;
- 具备从事投标活动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没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符合以下要求的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信封和技术、商务、费用等文件;
- 技术文件应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进度计划等;
- 商务文件应包括公司证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等;
- 费用文件应明确报价,包括材料、工程、人工等费用。
评标方法
评标采用的是综合评价法,分别对技术、商务、费用等进行打分,得分高者中标。
具体评标方法如下:
- 技术方案打分权重为60%,评分标准包括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创新性、可持续性等;
- 商务方案打分权重为30%,评分标准包括公司资质、资金实力、业绩等;
- 费用方案打分权重为10%,按照较低报价加分的方式评分。
保证金管理
投标人应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前通过指定银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期限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缴纳方式和账户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
保证金会在中标或未中标公示后返还给投标人。
其他要求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采取商业贿赂、招待等不正当手段。
招标人保留对本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云南省水利厅的招投标规定旨在确保公平竞争,选出较优质的服务提供商,同时保障投标人的权益。
作为投标人,应认真了解规定,按要求提交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以提高中标的概率。